京东集团方面表示,近期在警方调证过程中,警方出具了多份所谓承兴与京东未结账款的确认函,经核实均为伪造。
每经记者 陈克远 每经编辑 王丽娜
继7月8日回应诺亚财富(NOAH.US)创始人兼董事长汪静波内部信内容,7月9日回应上海歌斐资产管理公司(简称“歌斐”)司法起诉之后,京东对承兴国际控股(02662.HK)相关应收账款债权纠纷一事发出了第三份回复。
7月9日,据21世纪经济报道,央行征信系统中记有广东承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1笔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登记记录。经统计,质权人为歌斐资产的共有58笔,其转让标的基本都是广东承兴对京东的应收账款。
针对上述问题,京东集团方面7月10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近期在警方调证过程中,警方出具了多份所谓承兴与京东未结账款的确认函,经核实均为伪造。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在央行征信系统挂出的一份“登记理念”说明中注意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遵循国际先进的动产融资登记理念,拥有全国集中、统一的数据库,以电子登记方式为公众提高效、便捷、准确的登记与查询服务。”
同时上述声明中也明确表示,“登记的目的在于提醒第三人注意动产担保物权状况,登记机构不对登记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均由登记当事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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