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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跟投”制度是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过程中的一项制度创新,加大了保荐机构的把关责任。“券商子公司‘跟投’制度突出了四个核心。”联储证券温州营业部总经理胡晓辉表示,第一,是跟投公司身份的确定,由投行保荐机构或者投行保荐机构控股的证券公司投资设立;第二,明确必须是自有资金,堵住外部资金借助通道套利的可能;第三,明确了投资上限与下限,明确上限杜绝了集中持股,设定下限无形中将保荐机构与上市公司捆绑在一起,有助于保荐机构勤勉尽责;第四,明确了限售期限,减少短期行为。(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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