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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信部发布“双积分”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提高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7-09 17:19

    每经记者 张北    每经编辑 段思瑶    

    图片来源:摄图网

    7月9日,工信部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双积分政策》)进行了修改,并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正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受此影响,当天比亚迪(002594,SZ)、北汽蓝谷(600733,SH)、长城汽车(601633,SH)等汽车股纷纷上涨。

    工信部在《修正案》说明中称,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双积分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了更好发挥其作用,促进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进行修订。

    《修正案》主要修改了4项内容:一是,修改了传统能源乘用车适用范围,将能够燃用醇醚燃料的乘用车纳入;二是,更新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并修改了新能源汽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双积分政策》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而此前规定的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是10%、12%。

    三是,完善了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引导和积分灵活性措施,如本次《修正案》中提出,除引导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整体下降外,还考虑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先进的低油耗车型,降低低油耗乘用车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的基数,给予低油耗车型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核算优惠,计算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低油耗乘用车的生产量或者进口量按照其数量的0.2倍计算。

    四是,更新了小规模企业核算优惠,工信部在《修正案》说明中提到,考虑到年产量/进口量2000辆以下的小规模企业,存在产品结构单一等特点,结合未来小规模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车油耗下降的潜力,《修正案》放宽了其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的达标要求:企业2021年度至2023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达到4%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2%以上不满4%的,其达标值放宽30%。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核算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

    之前,工信部等部门对2018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公示的结果显示,被公示的141家企业中,有66家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从2017年的179.32万分增至403.53万分。

    一位造车新势力企业相关负责人日前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道,“从2018年双积分情况来看,企业多以正积分居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失去了双积分政策制定之初,希望该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市场起到经济调节作用的初衷。”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助理许海东此前也曾表示,“双积分政策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积分过多或过少都处于正常情况,相关主管部门或将出台新的‘双积分’计算标准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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