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四川省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此项政策预计每年全省降费约1.45亿元。(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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