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头版评论文章称,A股市场投资有风险的警示,应该是主要聚焦于投资行为本身的判断力,而普通投资者显然无法预计上市公司时任董事长会涉嫌如此性质恶劣的刑事犯罪,并进而成为上市公司股价的“黑天鹅”,新城控股目前仍可能处于进行时的市值蒸发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确实应该有人担责!有着司法“撑腰”的资本市场和投资者,不需要为新城控股时任董事长涉嫌犯罪造成的市值损失“背锅”。(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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