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滑昂 每经编辑 梁枭
今日(7月4日)下午,红日药业(300026,SZ)发布公告称,因《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数额与《2018年年度业绩快报》及《2018年年度报告》差异较大,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15日,红日药业披露公司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0%至20%,能够实现盈利4.51亿元至5.41亿元。彼时红日药业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计划顺利推进,各主力产品市场销量稳步增长,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但仅仅过了一月有余,今年2月28日,红日药业披露了2018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司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整为2.0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67%。红日药业表示,这一调整是因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全资子公司超思电子和展望药业的商誉进行减值计提所致。
而最终,在红日药业于今年4月3日披露的年报中,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3.23%。而相较公司之前披露的业绩预告,净利润减少了约2.4亿元至3.3亿元。
深交所认为,红日药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并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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