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发展控股在港交所公告,公司7月3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知悉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王振华正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董事会认为有关其刑事拘留与公司之经营无关,且公司经营保持正常。董事会认为王先生目前无法履行其作为公司主席的职责,并已决定王先生将立即离任董事会主席一职。董事会已决议委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王晓松先生为董事会主席,实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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