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7月2日)晚间,白云山发布公告,就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加多宝集团相关公司之间商标纠纷最新进展作出回应。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4月3日公开审理案件,最终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将案件发回重审。
每经记者 方京玉 每经编辑 梁枭
今日(7月2日)晚间,白云山(600332,SH)发布公告,就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相关公司之间商标纠纷最新进展作出回应。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广药集团于2014年开始向加多宝集团6家主体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上述公司赔偿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经济损失,索赔金额经调整后确定为29.3亿元。2018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加多宝集团涉案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4.4亿元。
白云山在2日公告中称,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控股股东广药集团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述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记者同时注意到,去年7月,加多宝集团在收到一审判决结果两天后就通过官方网站发表声明,称不服一审判决,决定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公告透露,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4月3日公开审理案件,最终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将案件发回重审。
2018年12月27日,白云山发布关联交易公告,上市公司拟以13.89亿元对价受让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所持有的“王老吉”系列420项商标专用权。2012年~2013年间,为解决白云山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整合、梳理广药集团旗下医药资源,白云山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其中包括发行A股购买广药集团剩余医药主业相关资产。但当时由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尚未裁定,转让存在法律障碍,当时广药集团未将“王老吉”注册商标注入白云山。
201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广药集团、加多宝集团“红罐装潢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彼时,白云山、广药集团认为,将“王老吉”系列商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已经成熟。
针对上述注册商标划转,白云山在2日公告中澄清,此次与加多宝集团的案件系商标侵权纠纷,不涉及到“王老吉”系列商标权属争议,不影响注册商标的交割。同时称,参与案件审理产生的成本、收益、损失等均由广药集团自行承担和享有,对白云山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封面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张晓庆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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