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黄鑫磊 每经实习编辑 汤辉
7月1日下午,澳洋健康(002172,SZ)公告称,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编号为:〔2019〕51号)。
据了解,澳洋健康控股子公司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宁澳洋)于2016年底计提了当年的奖金并于2017年8月发放,但相关奖金未全部发放给阜宁澳洋员工,部分发放给上市公司体系内非阜宁澳洋员工。
其中,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了前述奖金,但未在2017年年报中披露。据披露,澳洋健康董监高从公司取得的报酬共计466.65万元,而2017年年报中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共计237.46万元,相差229.19万元。
警示函显示,由于澳洋健康2017年年报董监高薪酬信息披露不准确,江苏监管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另外,澳洋健康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江苏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随即致电澳洋健康,相关人士对此表示,上市公司会找到原因,加强培训,完善制度,至于是否申请行政复议,需要领导后续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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