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从事设计咨询、工程监理等业务的合诚股份上市,到今年6月28日,公司上市即满三年,这意味着,相关股东能自6月28日起在二级市场减持套现。《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在梳理合诚股份上市过程时意外发现,公司上市过程涉及刑事案件,而陈俊平作为公司实控人之一,在公司上市前夕因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已被取保候审。
每经记者 吴治邦 每经编辑 魏官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到今年6月28日,从事设计咨询、工程监理等业务的合诚股份(603909,SH)上市便满三年,这意味着,相关股东能自6月28日起,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在二级市场减持套现。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在梳理合诚股份上市过程时意外发现,公司上市过程涉及刑事案件。陈俊平作为公司实控人之一,在公司上市前夕因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已被取保候审。值得一提的是,合诚股份披露的信息显示,陈俊平担任着公司副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等职务,还以核心技术人员的身份进入了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名单。2019年4月,陈俊平被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
需要指出的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较为特殊,为单位犯罪。然而,对于上述情况,合诚股份在申请上市阶段以及上市后始终未进行披露。
合诚股份是一家提供工程监理、工程试验检测等服务的企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黄和宾、刘德全、何大喜、陈天培、陈俊平、林东明、黄爱平、高玮琳。其在招股书中指出,公司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主要在户外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相应的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如果公司监理的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公司被认定需要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则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正是这个原因,在申请上市阶段,投资者非常关注公司是否涉及重大安全事故,以及相关处罚是否会给公司未来的发展埋下隐患。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恰恰在上市披露的报告期内,合诚股份遇到了一个4死2伤的严重事故。厦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文件显示,2012年7月29日凌晨2时7分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厦成高速公路厦门段A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8名作业人员,在厦成高速公路厦门段雷公山隧道右洞掌子面YK8+826上台阶右侧进行初期支护钢拱架安装作业时,发生拱顶坍塌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4名作业人员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40万元。
但在合诚股份披露的招股书里,公司着重阐述自身在行业内的优良及安全可靠的形象,所实施的项目连续多年被相关部门考评为A级单位。在招股书的第192页,公司披露的三起工程事故就包括上文提及的厦成高速公路雷公山隧道“7·29”拱顶坍塌事故。
图片来源:公司招股书第192页截图
与另外两个事故的情况不同,对于如此重大的事故,公司未披露相关部门给出的处罚亦或是监管措施。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多方问询及资料收集后发现,这起事故的处理结果并非公司说得那样轻描淡写,作为监理单位的合诚股份的工作失误被认为是导致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厦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2013年1月22日发布的关于厦成高速公路雷公山隧道“7·29”拱顶坍塌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事故处理情况通报)显示,合诚股份被处以在全省范围内处以三个月暂停A级信用考核结果的处罚。
厦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文件显示,因上文提及的事故造成4名作业人员死亡、2人受伤的后果,该起事故被认定为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处理情况通报指出,事故的间接原因是监理单位监理力量配备不足,履行职责不力。事故发生前三日,专监请假,无人顶岗,导致现场专监缺位长达一个星期,其他现场监理人员未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有效监理;实际到位人员均无隧道监理资质,与招投标合同要求不符;监理日志记录不全面、不规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虽然合诚股份受到了相关监管部门给出的处罚,但这并不代表着事件的完结。据记者所掌握的材料,2014年7月开始,该安全事故被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立案调查,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4月27日,作为公司实控人之一、副总工程师的陈俊平向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治安大队投案自首。同日,其因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取保候审。
然而,即便在陈俊平已被刑事立案、且公安机关立案罪名的犯罪主体为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公司仍旧在2016年6月披露的招股书第257页表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最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受到处罚的情况。公司在招股书第445页再次强调,截至招股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图片来源:公司招股书第257页截图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发行人不得有以下情况: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申请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从厦成高速公路雷公山隧道“7·29”拱顶坍塌事故被刑事立案的时间点来看,这正是处于合诚股份上市的关键阶段,合诚股份也正是在该案件未有正式定论的情况下成功登陆资本市场。
上述事件引出的另外一个焦点是,作为公司实控人之一、核心技术人员的陈俊平涉刑并且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但自上市以来,公司仍然披露其为公司的项目总监、核心技术人员、副总工程师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经历了多年的诉讼程序后,2019年4月,上述案件再次有了判决,但是合诚股份始终未披露陈俊平涉刑的相关消息。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4月的一份裁定书显示: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审理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李日昇、陈凤生、刘文超、陈俊平、谭畅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于2016年11月2日作出(2016)闽0205刑初9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谭畅不服,提出上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便将案子发回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在重新审理后,2019年4月,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显示,包括陈凤生、刘文超、陈俊平等人均被判处刑罚,陈俊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缓刑期从判决决定之日起算。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判决结果出来之前,陈俊平一直处于公安机关的取保候审状态,除了合诚股份在此期间顺利登陆资本市场外,更让人意外的是,在公司2017年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里,陈俊平以核心技术人员的身份成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
作为一家工程监理行业的公司,一个涉嫌重大安全事故刑事犯罪的人员为何能继续担任公司项目总监、副总工程师的职务,他又能否成为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记者就此致函,但上市公司方面一直未有回应。
图片来源:公司招股书第445页截图
在2016年发布的招股书第445页,合诚股份更是强调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不存在在着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回顾合诚股份的上市过程,作为一家规模较小的、以工程监理业务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却能登陆主板市场,其在上市时引发了市场不小的关注。资料显示,2012年~2014年期间,公司工程监理业务在工程监理行业的收入规模排名分别为36位、43位、59位,数值分别约为1.62亿元、1.75亿元、1.55亿元。
从公司上市后的营收表现来看,在获得资本市场的加持后,尽管通过大规模的收购兼并,公司的营业收入从2016年的2.90亿元跃升至2018年的6.30亿元,但归母净利润仅从5784.35万元增至6789.58万元。总资产净利率呈现下滑态势,2018较2017年减少2.23个百分点,销售净利率更是较2017年下滑6.98个百分点。
或正是因公司业绩未有大幅度的提升,自上市以来,公司市值一路缩水。合诚股份6月24日晚间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将于本周五(6月28日)解禁上市流通,占总股本比例为73.53%,包括实控人黄和宾、何大喜、刘德全、陈俊平等均有机会按照交易规则减持套现。
从近几个交易日的市场情况来看,即将到来的巨量解禁给这家业绩并不突出的公司再次蒙上了阴影,公司股价出现了暴涨暴跌的情况。6月25日,公司一开盘便被“按”在跌停板上,出现无量一字跌停的走势,目前总市值在20亿元左右徘徊。
查阅合诚股份的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可以看到,公司前三大股东云南惠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喀什中汇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价值回报73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流通股筹码(未解禁前)占流通股股本的20.82%。杭州某投资公司的负责人对记者分析称:“除了业绩和解禁的压力外,筹码过于集中也可能是公司股价‘上蹿下跳’的原因。”
对于合诚股份有涉刑“带病上市”的嫌疑,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对记者表示:“如确实有这种情况,则有违规上市的嫌疑,上市公司、实控人均应该说明清楚,再进行减持操作,监管部门也应当予以关注。”资料显示,近些年来,发审部门对相关公司的单位犯罪事项几乎是零容忍,在合诚股份上市的2016年,海尔施因被媒体曝光子公司上海海尔施及员工牵涉多起商业贿赂犯罪,在公司上市路演的当日被按下暂停键,至今未有上市的消息。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相关疑问致函合诚股份寻求采访,但公司方面一直未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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