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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问10答一文看懂!证监会发布公募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6-21 21:52

    6月21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每经记者 王晗    每经编辑 叶峰    

    为配合科创板的顺利推出,完善资本市场融券机制,规范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行为,6月21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整理了关于《指引》的十大问题,为您全方位解读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问1:什么是转融通?公募基金此前可以参与么?

    答1:首先明确一下转融通的定义,通俗来说,转融通是券商、投资者、证券金融公司三者之间发生的借贷关系,券商给投资者融券的时候手上没有券,这个时候就需要从其他证券公司去借,一般都是证金公司、券商互相之间的业务参与。以前一般都是券商做转融通,2015年的时候中证协曾发布《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允许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不过后期这一事项并没有持续推进,近几年公募基金也没有参与过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问2:公募基金如何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答2:根据《指引》上的相关表述,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证券金融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对照券商做转融通,公募基金把自己手头上的个券通过证金公司向券商进行出借,出借到期后,借入方对公募基金进行还券的行为称之为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

    问3:公募基金为什么要参与这个业务?

    答3: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为公募基金开了一个口子主要是因为科创板,战略配售的量比较大,但是这个部分有锁定期不能够进行交易,通过转融通进行融券融资的话,可以给市场提供比较充足的供给,不会因为有战略配售导致流通股数受限。

    问4: 哪些公募基金可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

    答4:这一点在《指引》中给出了明确的规范:

    (一)处于封闭期的股票型基金和偏股混合型基金; 其中,偏股混合型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在60%以上;

    (二)开放式股票指数基金及相关联接基金;

    (三)战略配售基金; 指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基金。

    (四)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产品。

    问5:为什么会选择上面三大类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答5:做转融通通常要求基金相对比较稳定,尤其是持券方面,所以符合规定的公募基金更倾向于封闭式,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采用封闭式管理,资金会更加稳定,就可以更好的把长期持有的股票作为券源来进行向外提供。

    第二类是指数基金,指数基金做转融通出借业务,即使是很小的基金增厚收益,一般基金经理也是比较愿意做的。不过因为指数基金要求开放式运作,所以会对出借比例、券的占比有相对更严格的规定,来避免流动性风险。

    第三种战略配售基金也是封闭式的一种,且买入股票锁定期一年,可以让券源更加稳定。

    问6:公募基金出借证券资产有什么要求?

    答6:处于封闭期的基金出借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0%;

    开放式股票指数基金及相关联接基金参与出借业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出借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单只证券不得超过基金持有该证券总量的30%;其他开放式股票指数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联接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单只证券不得超过基金持有该证券总量的50%;

    (三)最近6个月内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不得低于2亿元;

    (四)证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0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加权平均计算。

    “对于开放式基金来说,如果资产出借比例过高,一旦遇到大额的赎回,就没有什么资产变卖去应对赎回情况而产生风险,因此监管会对出借证券资产占比、资产净值会有更严格的要求。”某券商研究员解释道。

    问7: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能增厚基金收益?

    答7:出借证券之后是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息的,不过这部分带来的收益并不多,属于把券借出去获得的额外收益。

    问8: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有哪些风险点?

    答8:业务风险点主要集中在开放式指数基金中,虽然指数基金有设定出借比例,但不排除有基金遇到大额赎回的情况,如果被赎回比较多会有流动性问题。

    对于封闭式基金来讲最大的风险在于,封闭期到期后一些出借的券因为停牌因素不能够及时收回,从而导致股价预期波动较大,这些券的公允价值会发生比较剧烈的变动,可能会对净值产生不利影响。

    问9:公募基金是否会积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答9:理论上来讲的话,比较倾向于参与转融通业务的基金是战略配售基金和指数基金,主动型公募基金参与可能性不是很大,一方面由于绝大多数主动型公募基金都是开放式的,不具备直接参与条件,另一方面很多的主动型公募基金并不太愿意把主力券种融出去。

    问10: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对科创板的意义

    答10:公募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相当于增加了科创板股票供给,股票供给多了,市场流通多了,可以更好帮助科创板的价格发现。科创板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就是流动性,如果市场上的券太少了的话,可能会造成流动性枯竭,对定价反而不利。

     

    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起草说明

    为配合科创板的顺利推出,完善资本市场融券机制,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以下简称出借业务)的行为,我会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共十八条,主要规范了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基本原则、主体责任、投资指标、业务性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内容。具体为:

    (一)明确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基本原则以及业务参与各方的主体责任。《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在制定科学严谨的投资策略与风险管理制度后方可开展出借业务。基金托管人应当加强对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监督和复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券金融公司)应当加强对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风险监测。

    (二)明确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定义和性质。《指引》明确基金参与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证券,证券金融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此外,《指引》明确了证券出借后,不终止确认出借证券,出借证券应纳入基金投资运作指标计算范围,持有期计算不因出借证券而受影响。

    (三)明确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具体要求,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明确参与出借业务的产品类型限定于处于封闭期的股票型基金和偏股混合型基金、开放式股票指数基金及相关联接基金、战略配售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产品;同时,《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详细分析影响流动性风险的各项因素,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并针对不同类型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特征,从资产净值比例、单券出借比例、基金最低规模、出借平均剩余期限等维度设定了相关风控指标。

    (四)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强化信用风险以及关联交易管理。《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合理分散出借期限与借券证券公司的集中度。基金通过约定申报方式参与出借业务的,对不同的借券证券公司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借券证券公司最近1 年的分类结果应为A 类;同时,关联交易应当执行市场公平合理的价格,不得从事利益输送等不正当的交易活动。

    (五)明确公募基金参与出借业务的产品注册材料、信息披露及会计核算等要求。产品注册申请材料方面,要求提交出借业务方案等相关内容;信息披露方面,要求在定期报告等相关文件中详细披露参与出借业务的情况,并就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作出详细说明;估值方面,要求参照行业协会有关规定进行估值核算。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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