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公安今日通报警方通报优衣库偷拍案:嫌疑人邓某某(28岁)系某科技公司员工,为寻求刺激网上购买一套针孔摄像装备,于15日13时许将设备安装实施偷拍,并将部分视频保存在自己手机。经检查,未发现偷拍视频外泄。邓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人民日报微评:偷拍者被抓获,大快人心,却无法如释重负。偷拍频发,人心惶惶,釜底抽薪之道,就在于彻底瓦解黑色产业链。对不法分子除了依法严惩,更需增加震慑作用、强化防范效果,让心怀叵测者不敢偷拍,也不能偷拍。谁以身试法,谁就该付出法律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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