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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出奥克斯产品“不合格” 四川电子检验所:对报告负责,样品仍在所里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6-11 12:14

    在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所长张良龙看来,此次检测不是由四川电子检验所抽样,检验所只对格力电器送检的样品、来样负责,“我们的检测报告肯定是权威的,我们能对检测报告负责”。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张海妮    

    格力电器与奥克斯空调的隔空对战愈演愈烈。

    6月10日晚上,格力电器在微博发文称:“用事实说话!我们已准备好充分证据供监管部门调阅,并视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格力电器在微博贴出有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四川电子检验所)盖章的报告,内称奥克斯空调8款机型所检项目存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6月11日,记者采访到四川电子检验所所长张良龙,其表示,的确做了相关检测,对格力电器送检样品的检测结果负责。

    格力电器对战奥克斯

    6月10日下午4点左右,格力电器在其官方微博、公众号发文称,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举报奥克斯空调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对此,奥克斯空调在当晚通过公司官方微博回应称:正当“6·18”空调销售旺季来临之际,格力电器采用诋毁手段,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奥克斯空调称,对于格力的不实举报,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奥克斯空调董事长也出来发声,表示欢迎监督。  

    针对奥克斯空调的“反击”,格力电器当晚再放“大招”,公司在微博贴出由四川电子检验所出具的检测报告。这些检测报告称,奥克斯空调8款机型所检项目存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

    记者注意到,在格力电器上述微博下有8张长图,分别涉及KFR-25GW/NFW+3、KFR-35GW/NFI19+3、KFR-25GW/ZC+2、KFR-35GW/HFY+3、KFR-35GW/NFW+3、KFR-25GW/NFI19+3、KF-26GW/NFA1+3、KFR-35GW/ZC+2等8个奥克斯空调型号。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均为格力电器,送检日期为今年1月至3月。检测报告显示,这8款产品分别存在着制冷消耗功率、能效比等不合格的情况,其中有的产品存在多种检测项目同时不合格的情况。 

    检验所:对格力电器送检的样品、来样结果负责

    公开资料显示,四川电子检验所成立于1975年,是独立的法人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是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厅。该所在1997年增挂中国赛宝(四川)实验室牌子,是中国电子产品最大的检验集团——中国赛宝实验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的成员单位之一。四川电子检验所官网显示,其主要业务包括安防智能产品及工程、软件测评、节能认证等。其中,节能认证产品涵盖电视、家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即空调)、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等。

    众所周知,格力电器与奥克斯空调之间属于同行,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竞争关系。这种由同业公司送检竞争对手产品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检测报告是否具有权威及可信度?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格力电器披露的检测报告出具方——四川电子检验所所长张良龙。张良龙表示,四川电子检验所的确是做了相关检测。其指出:“客户进行委托,检验所就按照委托来进行检测,反正是如实地按照规定流程来做检测,合格就合格,不合格就不合格,并按照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对于此类送检竞争对手产品的情况,张良龙表示,出现此类情况的案例不多,但还是有一些,“厂家自行送检的较多,也有一些消费者购买产品送检”。

    在张良龙看来,此次检测不是由四川电子检验所抽样,检验所只对格力电器送检的样品、来样负责,“我们的检测报告肯定是权威的,我们能对检测报告负责”。

    张良龙表示,样品仍然保留在四川电子检验所,如果有人对检测报告提出疑虑,可以找其他检测机构重新做检测。

    (封面图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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