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近日中办、国办已下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相关文件。文件要求科学实施“组合拳”,加强财政、货币、投资等政策协同配合,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配套融资工作,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消息人士透露,文件有两个重大突破。一是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而在此前,专项债由于是债务性资金,不得作为项目资本金,此次有所放松,但有条件要求。二是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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