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鼎龙股份(300054)环保违法事件,或将阶段性的尘埃落定。近日,鼎龙股份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6月3日,收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面临的行政处罚主要是两点,一是,责令停产整治;二是,罚款合计人民币叁佰万元整。依据行政处罚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鼎龙股份此次环保违法行为遭曝光,源于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湖北地区的环保督察。5月6日,生态环境部对外发布《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中指出,湖北省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编者注:鼎龙股份曾用名)等重化工企业2016年以来多次超标,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以罚代管,企业违法排污问题至“回头看”时仍未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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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股份涉嫌环保违法问题遭中央督察组点名曝光后,引起了武汉市委、市政府,以及武汉地方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经济观察网记者了解到,从5月21日至24日,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对鼎龙股份进行现场检查。5月24日晚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议,会议强调:“对鼎龙化学的环境违法问题,区环保部门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要用铁腕手段立行立改。”
5月29日,武汉市环保部门则对外发布的公告称:“发现该企业(指鼎龙股份)存在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通过稀释生产污水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通过私设暗管外排污泥等多种环境违法行为。”
与此相关的一个背景是,2018年11月,深交所对外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其中规定上市公司涉及生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的,其股票应当被退市。
在此背景下,鼎龙股份此次环保违法行为,是否会被定性为“重大违法”?是否会被强制退市?一度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5月29日,经济观察网记者曾就此多次联系鼎龙股份采访求证,但一直未获回应。
直到近期,鼎龙股份发布公告称:“本次行政处罚不触及相关强制退市的情形”。
经济观察报 程久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