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拟将所持欧菲光股份转让给南昌工控或其指定机构,不过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有趣的是,在本次签署框架协议前一个月,此事曾两度反转。
每经记者 莫淑婷 每经编辑 文多
5月28日晚间,欧菲光(002456,SZ)公告称,控股股东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裕高(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高)拟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在4.34亿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受让方为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工控)或其指定机构。南昌工控的实际控制人为南昌市人民政府。
截至5月28日,欧菲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19.30%,系公司控股股东;裕高则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47%。裕高实际控制人蔡高校和欧菲控股实际控制人蔡荣军系兄弟关系,双方系一致行动人。
欧菲光表示,欧菲控股及裕高与南昌工控一致同意将在签订最终协议的同时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南昌工控承诺在受让标的股份后三年内与欧菲控股及裕高保持一致行动,因此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至于价格方面,双方一致同意标的资产每股转让价格确定为8元,标的资产收购资金约为34.7亿元;如签订最终协议时,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转让价格必须调整的,则按照最为接近8元/股的价格进行调整。
公告指出,南昌工控同意在《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及预付款项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5亿元作为预付款。
欧菲控股和裕高则承诺,上述预付款只能用作清偿债务解除股权质押目的使用,南昌工控有权对欧菲控股及裕高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督。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南昌工控的实际控制人为南昌市人民政府。
4月29日,欧菲光就公告称,欧菲控股及裕高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项,拟引入国有背景战略投资者,向其转让公司股权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8%,且该事项将涉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等。
5月8日晚,欧菲光就宣布控股股东终止筹划股权转让事宜。公告显示,经过和拟交易方南昌工控充分协商沟通,最终未能就股权转让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欧菲控股和裕高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
已取消的终止转让公告。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同时,欧菲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又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深投控将积极推动其管理的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5%,转让价格协商确定。
然而在5月9日早间,欧菲光方面又改口称,引入南昌工控一事并非终止,而是暂未就控股权转让事项达成阶段性进展,交易各方将继续沟通。并取消了5月8日晚披露的终止公告。
后来更新的继续沟通公告。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当天,深交所也就此事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短时间内相关决策反复变更的原因。
欧菲光在回复关注函时表示:本次更正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谈判各方对交易具体设计安排存在一定争议,欧菲控股及裕高在5月8日午间对于控股权转让事项是否继续沟通的理解出现偏差。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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