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三家子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兑现的原因,联建光电称,2018年受公司立案调查的负面影响以及向部分子公司借款事项导致子公司经营资金紧张,难以承接较大金额合同的业务项目。
每经记者 吴凡 每经编辑 徐斐
一系列外延式并购后,联建光电(300269,SZ)的商誉被“高高筑起”。截至2018年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账面原值达46.38亿元。
从上市公司角度来看,如果购买标的公司时形成的商誉太高,本身就存在巨大的风险,比如标的业绩承诺无法实现时会导致大额商誉减值。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联建光电于2017年计提了7.95亿元的商誉减值准备,并且在2018年继续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7.32亿元,两年内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超过了商誉账面原值的75%。
联建光电在2018年年报中表示,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准备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并购子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与收购时承诺业绩有一定差距。
5月27日晚间,联建光电披露,其于2016年完成对山西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瀚文化)100%股权、上海励唐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励唐营销)100%股权以及深圳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玛网络)88.88%股权的收购,三起收购总作价超16亿元。
但上述三家公司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并不乐观,特别是在2018年,三家公司中两家陷入了亏损。其中励唐营销实际完成业绩与承诺业绩之间的差额,达到负5650.59万元,完成率为负94.85%;而力玛网络2018年实现净利润4137.17万元,与其所承诺的7000万元净利润相差甚远。
对此,联建光电公告显示,根据交易协议的约定,华瀚文化及励唐营销的原股东同意先行支付2018年度、2019年度预期无法实现承诺净利润的盈利补偿金额;力玛网络原股东同意先行支付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预期无法实现承诺净利润的盈利补偿金额。
对于三家子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兑现的原因,联建光电称,2018年度,受公司立案调查的负面影响以及公司向部分子公司借款导致子公司经营资金紧张,难以承接较大金额合同的业务项目,加上户外广告行业整体表现疲软、互联网广告行业供应商返点政策调整,导致子公司盈利能力下滑,业绩实现情况未达预期。
针对上述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相关事项,联建光电董事长、总经理刘虎军向广大投资者诚挚道歉。
(封面图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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