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改委近日印发的《加快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提出,结合老旧社区改造推动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2019年,全市各区确保完成100个小区1000台公共充电桩建设。天津市还明确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次建设小区公共充电桩执行大工业电价,并采用峰谷分时形式,充分让利于民,充电服务费按不高于0.4元/千瓦时的优惠价格收取。对于通过验收的充电设施,各相关部门还应给予相应的建设和运营补贴。(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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