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22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上述五国(地区)的进口苯酚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原产于上述五国(地区)的进口苯酚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19年5月27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前述产品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保证金比率11.9%~129.6%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商务部网站)
上一篇
离岸人民币兑美元涨破6.90关口 日内涨约170点
下一篇
【盘中动态】利好驱动,芯片板块持续表现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加息潮来临,每年1万亿美元AI投资直面高利率大考;特朗普称美国将获得对格陵兰岛安全“永久控制权”;Anthropic拟将IPO推迟至11月;LVMH被曝曾秘密收购爱马仕继承人股份 | 一周国际财经
赛力斯刘宗成:汽车产业最大的风险不是慢,而是“速成”
8月有一天就召回近800万辆车,“都是新技术带来的安全缺陷”,市场监管总局肖凌云:只有更安全的车,销量才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