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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次被曝涉嫌产销劣药 东信医药再遭行政处罚

    经济观察报 2019-05-26 12:49

    前后不到半年时间,湖北东信医药集团旗下企业再度因涉嫌生产销售“劣药”,而遭药监部门行政处罚公示曝光。

    5月26日,经济观察网记者从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武)食药监药罚〔2018〕01-430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今年上半年公示的一次行政处罚信息中,武汉东信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东信医药”)生产销售的利福平胶囊(批号01417008、规格0.15g),经检验,部分检查项目干燥失重不符合规定,按劣药论处。

    图片来源:摄图网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武汉东信医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据武汉东信医药官网介绍,公司是湖北东信医药集团旗下核心研发和生产企业,地处武汉市蔡甸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福工业园,占地面积110亩。主要以生产感冒药、妇科用药、抗感染药为主,是湖北省目前规模最大的固体制剂车间之一。

    另据其官网介绍,湖北东信医药集团医药版块主要由核心企业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武汉东信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东信医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组成。

    事实上,据经济观察网记者调查了解,湖北东信医药集团旗下核心企业——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也曾因涉嫌产销“劣药”,于2018年下半年,遭药监部门行政处罚——距离此次武汉东信医药遭受行政处罚,前后时间相距不足半年。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9月,发布的关于1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8年第89号),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6批次盐酸伐昔洛韦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出度。

    经济观察网记者从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总部所在地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针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上述通告,荆州市食药监局于2018年10月20日下达了(荆)食药监药罚(2018)B-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的盐酸伐昔洛韦胶囊案(劣药),罚款2.392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19.7221万元。

    据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官网介绍,公司自称是全国最大的栓剂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妇科外用药生产基地;全国最大的栓剂辅料混合脂肪酸甘油酯生产基地。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其官网介绍公司“拥有较强技术实力的产品开发中心和完善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据经济观察网记者调查了解,上述两次遭遇行政处罚的涉事企业,其控股股东均为田南希。股权结构显示,田南希持有武汉东信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持有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70%股权,均为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另据湖北荆州当地《荆州日报》于2015年7月的一份报道披露,东信药业曾与券商签订保荐协议筹备上市。

    经济观察报 程久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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