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出台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意见,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经营服务条件。意见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在提供租赁服务前,应按照市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登记安装车辆电子标签、专用标识、专用号段号牌,将相关数据信息完整、准确地接入行业监管平台,并提供固定的管理运维场地产权证明、运营维护人员清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放运营方案、车辆出厂合格证、信息安全和用户隐私保护制度文本等材料。已在宁波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的经营者,应在意见实施之日起3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新华网)
上一篇
美亚柏科:公司的软件产品绝大部分为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下一篇
ARM中国回应与华为海思合作:十分重视,正积极沟通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AITC落户上海,奥迪从“适配者”变“定义者”!罗英瀚:四环与AUDI双品牌互不替代
从“不着急上市”到骤然提速:技术叙事红利窗口收窄,月之暗面直面资本化三重考验
美联储沃勒转鸽!9月加息预期大幅降温;美股科技股大涨,SpaceX涨超6%;波音交付最后3颗O3b mPOWER卫星,完成首批13颗卫星星座;工信部将完善动力电池技术标准、检测认证标准,实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新政策——《投资早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