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出台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意见,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经营服务条件。意见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在提供租赁服务前,应按照市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登记安装车辆电子标签、专用标识、专用号段号牌,将相关数据信息完整、准确地接入行业监管平台,并提供固定的管理运维场地产权证明、运营维护人员清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放运营方案、车辆出厂合格证、信息安全和用户隐私保护制度文本等材料。已在宁波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的经营者,应在意见实施之日起3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新华网)
上一篇
美亚柏科:公司的软件产品绝大部分为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下一篇
ARM中国回应与华为海思合作:十分重视,正积极沟通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直击业绩会|我爱我家管理层:核心城市存量房成交量呈现良好复苏态势,将持续聚焦国内核心一线及强二线城市
子公司遭遇4560万元合同纠纷,涉案金额接近中关村去年全年净利
美联储主席凯文·沃什上任首日,美股全线走低,英伟达大跌!中概股普跌,阿里巴巴跌超5%;金银大幅下挫,国际油价拉升|美股开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