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出台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意见,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经营服务条件。意见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在提供租赁服务前,应按照市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登记安装车辆电子标签、专用标识、专用号段号牌,将相关数据信息完整、准确地接入行业监管平台,并提供固定的管理运维场地产权证明、运营维护人员清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放运营方案、车辆出厂合格证、信息安全和用户隐私保护制度文本等材料。已在宁波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的经营者,应在意见实施之日起3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新华网)
上一篇
美亚柏科:公司的软件产品绝大部分为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下一篇
ARM中国回应与华为海思合作:十分重视,正积极沟通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出国自驾遭远程锁车30小时!极氪回应:车机强提示已解除,海外定位触发安全机制,系行业惯用防盗措施,不存在“无法驾驶”
白宫高官指责月之暗面复制美国大模型,外交部:中国AI的发展是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成果
知名演员被法院悬赏,立案标的超694万元!曾出演《春光灿烂猪八戒》《逐玉》《镖人》等,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实可获实际执行金额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