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出台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意见,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经营服务条件。意见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在提供租赁服务前,应按照市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登记安装车辆电子标签、专用标识、专用号段号牌,将相关数据信息完整、准确地接入行业监管平台,并提供固定的管理运维场地产权证明、运营维护人员清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放运营方案、车辆出厂合格证、信息安全和用户隐私保护制度文本等材料。已在宁波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的经营者,应在意见实施之日起3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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