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山西将7类非煤矿山增列入关闭条件范围,拟定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58家。
据了解,除符合国务院安委办印发的《关于做好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工作的通知》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外,山西规定符合以下7种条件之一的也可列入关闭计划:长期停产停建、复工复产无望或扭亏无望,自动提出关闭的;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非法违法建设和运行的;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的;存在越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的;位于保护区内且被国土部门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头顶库”(下游1公里距离内有居民或重要设施的尾矿库)或者下游3公里直接威胁区域内有居民区和重要工业设施,无法采用其他方式整改治理的。(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