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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部门:共享单车押金最长退款周期不应超过 2个工作日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5-16 13:43

    每经记者 张蕊    每经实习编辑 刘野    

    5月16日,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印发《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据悉,今年3月19日—4月3日,《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运营企业不得挪用。《办法》设置了收取押金的上限,如汽车分时租赁押金不得超过运营单车成本的2%;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预付资金不得超过100元;其他交通运输新业态的预付资金不得超过8000元等等。此外,《办法》还明确提出“用户申请退还押金时,应于当日(至迟次日)按原路退还用户”。

    图片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截图

    那么文件征求意见的情况如何?这次正式印发的《办法》主要做了哪些修改完善?

    对此,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在解读该《办法》时表示,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个人、企业、协会、管理部门等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意见120件,经拆分归集,共梳理出264条意见建议,其中与《办法》内容相关的意见建议177条。

    “从反馈的意见情况看,大部分意见对《办法》内容表示认可,认为《办法》提出的用户资金管理措施合理且具可操作性,有利于强化用户资金管理,防范相关风险。”他说,具体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是否应当收取押金和押金退还期限、用户资金的收取额度、押金的扣除、预付资金的管理、用户资金监管等方面。

    “我们对意见建议逐条进行了分析评估,在充分吸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蔡团结说。

    具体而言,一是明确了押金最长退还期限。之前,因汽车分时租赁交通违法处理对退押时间的影响较难确定,只对银行和支付服务机构提出了当日(至迟次日)处理押金退还的时间要求。考虑到较多意见认为应当明确全过程退押时间,根据目前汽车分时租赁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退押流程,明确了汽车分时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押金最长退款周期分别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

    二是优化了预付资金收取限额标准。为充分发挥预付资金的商业作用,考虑到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将交通运输新业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除外)单位用户单个账号内的预付资金限额提高至30000元。同时,为控制风险,对可使用部分的预付资金用途进一步限定为只能用于与服务用户有关的主营业务。

    三是完善了押金扣款流程。考虑到运营企业获得经用户认可的扣除押金证明材料难度较大,因此,将运营企业扣提押金需向银行提供经用户认可的证明材料修改为用户违约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要求运营企业在扣除押金前,要及时告知用户。

    四是加强了预付资金退还管理。为保障用户权益,对符合约定预付资金退还条件的,要求运营企业不得拒绝、拖延退还。

    五是强化了消费者协会的职责。将消费者协会职责单列,由其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做好交通运输新业态服务投诉受理及处理等工作。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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