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5月13日晚间公告,部分媒体发布名为《亨通光电33亿预付款与集团69亿其他应收款之谜》的文章。经核查,所提及的相关内容为不实报道。公司业务经营和资金管理完全独立于亨通集团,未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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