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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约谈奔驰:汽车厂家及经销商不得曲解“三包”规定来减轻自身法定责任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5-10 20:13

    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编辑 陈旭    

    图片来源:摄图网

    5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就“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及相关问题约谈奔驰。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指出,“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发生一个月以来引发社会各界持续关注,在全国范围内造成重大影响,暴露出汽车行业一些长期、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曲解汽车“三包”规定、捆绑销售、强制消费、价外加价、售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成为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痛点。

    对于奔驰4S店为消费者办理贷款已向奔驰金融机构收取相应报酬,再以“金融服务费”“贷款服务费”等名目向消费者收取费用的情况,上述相关司局负责人强调,这违反了法律规定。

    该负责人指出,任何汽车销售企业收取任何名义的费用,都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确保事先明码标价、消费者自主选择、提供质价相符的真实商品或服务,不得违规收取费用;不得巧立名目,误导消费者;禁止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搭售、虚假宣传、诱导式交易等。

    这名负责人强调,所有汽车厂家及经销商必须正确理解并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规定。适用汽车“三包”规定的前提是交付合格汽车产品,交付不合格汽车产品的应当依法退换货,不得曲解汽车“三包”规定来减轻自身法定责任,不得无理拒绝或者故意拖延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奔驰要认真自查和整改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各级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切实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杜绝各类不合规、不规范行为;大力改进售后服务体系,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积极妥善解决消费者诉求。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总局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职能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对汽车销售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破除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潜规则,坚决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快修订汽车“三包”规定,推进建立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更好规范汽车行业发展,推动汽车消费升级扩容,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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