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沈溦 每经编辑 陈俊杰
5月10日,*ST东南(002263,SZ )发布午间公告,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飞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飞刚进行立案调查。
资料显示,黄飞刚为*ST东南法定代表人,其与父亲黄水寿旗下的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集团”)目前持有*ST东南27.91%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本次黄飞刚遭立案调查对于风雨飘摇中的*ST东南和控股股东来说可谓再遭打击。
5月6日,*ST东南公告,公司原定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一季度报告,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上述定期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截至公告日,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有关的个别重大事项尚在落实和解决中,该重大事项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将产生重大影响。
此前,由于可能出现连续三年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况,公司公告了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而对于黄飞刚和他旗下的大东南集团来说,相比之下,公司破产重整事宜可能更为棘手。
去年10月,*ST东南发布公告,大东南集团收到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2018)浙0681破申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不过破产重组似乎并不顺利,根据*ST东南公告,2019年4月3日,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称根据前期破产处置工作进度及投资者招募情况,至今尚未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目前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尚在洽谈磋商阶段,无法在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按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向法院申请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法院裁定准予延期至7月15日。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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