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微信分享偷拍的资管新规文件 “85后”银行员工被判“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5-07 15:42

    尽管知道这份文件是国家秘密,李某还是拍摄了三十多张照片,通过微信点对点地发给了郑某。一传十,十传百,这份尚处于内部征求意见阶段的资管新规及起草说明在互联网上被大范围公开传播。

    每经记者 胡杨    每经编辑 姚祥云    

    对于一众金融从业者来说,2018年4月27日是个“大日子”。《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正式发布,开启了大资管行业统一监管的新时代。

    恰恰就在资管新规颁布一周年之际,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份刑事判决书却揭开了一则有关泄密资管新规的案件。

    2017年2月17日,某银行员工在被原银监会法规部法制顾问处借调工作期间,将央行制定的尚处于内部征求意见阶段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起草说明,在明知该文件首页写有“机密”字样的情况下,用手机对文件中的36张拍照后通过微信发给另一名同事。

    随后,偷拍文件不断扩散,最终造成涉密信息在互联网上被大范围公开传播。而该银行员工也因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被原银监会借调工作期间偷拍机密文件

    本案的主角,也就是上述银行员工李某出生于1986年,自2011年7月起在廊坊银行工作,其中,2016年6月至12月,李某被原银监会借调工作,负责法规部日常文件的处理工作,借调期满后,因工作原因继续借调至2017年2月底。

    据李某描述,2017年2月16日,原银监会法规部法律顾问处的保密机上的OA系统收到一份文件,附件是要求他们提出意见的资管新规。获准打印这份六七十页的文件之后,李某在涉密机打印登记本上进行了登记。

    次日,在与廊坊银行总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郑某聊工作的过程中,李某告诉对方,央行近期可能会出台对统一资管业务的指导意见。郑某问是否有文件,李某说有文件,是涉密的,不能外传。郑某说他个人学习一下。于是,尽管知道这份文件是国家秘密,李某还是拍摄了三十多张照片,通过微信点对点地发给了郑某。

    之后,出差归来的李某却在一个微信公众号上看到了与自己偷拍文件类似的照片,向郑某询问之下才得知,郑某看过之后将文件照片转发给了廊坊银行主管同业业务的总监费某。两三天后,郑某又向李某告知,费某让廊坊银行金融市场部的人学习过这份文件。据悉,费某将文件照片发布到了名为“费总工作汇报群”的下属工作微信群后,该群成员廊坊银行金融同业管理部总经理陈某又将文件照片发给了兴业经济研究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翟某。

    自此,这份文件开始在多个金融行业微信群及有关人员微博、博客、微信公众号中不断转发,最终造成涉密信息在互联网上被大范围公开传播。

    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据国家保密局密级鉴定书证实,资管新规部分内容扫描件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该材料泄露后,可能造成以下两个方面的危害:一是将国务院有关金融改革和金融风险处置等方面的决策过程及政策意图公开曝光,打乱我国金融工作部署,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运转秩序。二是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政策酝酿过程中的分歧和政策意图提前传递给金融市场,可能加剧部分金融机构的监管套利行为,或利用“新老划断”的政策空间规避监管,影响正常的金融秩序,并加大未来政策实施的难度,影响政策实施效果。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认为,李某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李某因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实际上,将微信引入工作场景后,确实提高了效率,使日常工作的便利程度大幅增加。不过,基于部分职务的特殊性,需要尤其警惕微信办公泄密的情况,包括紧急传达致泄密 、汇报工作致泄密、领导交办致泄密、误点误传致泄密等。

    就资管新规泄密一案而言,李某也坦承:“借调到原银监会后,集体开会的时候强调过保密教育这方面的事。”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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