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将2018年亏损原因,指向了子公司普莱德利润下滑导致的商誉减值,但普莱德不同意,以“业绩‘被亏损’,管理怎背锅?”的说明会表达不认可的声音。而东方精工方面,则对这种不认可表达了不认可。
每经记者 邱德坤 每经编辑 文多
从年初预计2018年业绩巨亏开始,东方精工(002611,SZ)就将亏损原因指向了子公司——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2018年利润下滑。
但普莱德管理层不想“背锅”。5月6日,普莱德召开主题为“业绩‘被亏损’,管理怎背锅?”的媒体说明会,会上称,东方精工在2018年年报等报告中,涉及普莱德去年业绩、商誉减值等相关内容,普莱德公司管理层郑重表示不认可。
同日,东方精工证代朱宏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普莱德的上述言论及相关材料,上市公司也不予认可。
普莱德自己开了个说明会。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苏杰德 摄
普莱德是动力电池系统PACK的第三方龙头企业,2017年,东方精工以47.5亿元收购普莱德100%股权,进而形成了约41.42亿元的商誉。
不过,东方精工认为普莱德令上市公司在2018年巨亏。4月17日,东方精工在2018年年报中提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负38.76亿元,主要基于普莱德未完成该年度业绩承诺,上市公司对相应商誉计提了大额减值。
但普莱德管理层不认可上述说法。5月6日,普莱德管理层对外表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及东方精工,对普莱德2018年财务数据的调整,缺乏事实依据,还与以前年度的会计处理互相矛盾。
普莱德管理层进一步表示,普莱德管理层多次书面要求与立信、东方精工方面进行沟通,并提出了希望通过与管理层、相关方访谈等方式,积极沟通解决存在的分歧,但立信和东方精工一直回避沟通。
对此,东方精工则说是普莱德管理层不配合。朱宏宇称,普莱德不配合东方精工的年审工作,尤其是普莱德原股东和原股东委派的管理层,不配合东方精工的年审工作,他们一直拒绝提供普莱德管理层签字的普莱德2018年度审计报表。
朱宏宇表示他提及的上述信息,都是基于事实,他还认为,普莱德是东方精工子公司,在未事先向东方精工汇报并获得认可的情况下,东方精工对普莱德向外提及的上述信息不予认可。
目前,普莱德原股东与东方精工的争执,几乎要延伸到股东大会上了。
普莱德的原股东包括: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产投)、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先行)等。2017年,东方精工以定增的方式,完成对普莱德的收购后,普莱德原股东成为东方精工的股东。
5月6日,东方精工公告,公司在4月29日分别收到了北汽产投、北大先行的相关文件,要求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其中,北大先行的临时提案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将“普莱德溧阳基地新能源汽车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约9.38亿元,以增资普莱德的方式,继续建设相关募投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东方精工董事会以不符合相关规定为由,决定不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工投)是东方精工的股东,在2017年参与了东方精工的定增。5月6日,泸州工投子公司泸州工投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李鸿潘表示,他们会参与普莱德的定增,既是看好新能源汽车产业,也是看到普莱德原股东强大,产业资源丰富,股东之间形成的产业链条十分完善。而对当前双方各执一词的局面,李鸿潘认为,中小股东受制于获取信息渠道和信息量的限制,难以判断普莱德的经营情况到底如何。他呼吁,东方精工与普莱德原股东应增加信息透明度,保护中小股东知情权。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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