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对象是聚焦当地、服务县域的中小银行,将释放长期资金约2800亿元,并全部用于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这将明显增强服务县域中小银行的资金实力,促进其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从2019年5月15日开始,对聚焦当地、服务县域的中小银行,实施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对仅在本县级行政区域内经营,或在其他县级行政区域设有分支机构但资产规模小于100亿元的农村商业银行,执行与农村信用社相同的存款准备金率,该档次目前为8%。为稳妥有序释放资金,确保用于扩大普惠信贷投放,此次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将于5月15日、6月17日和7月15日分三次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