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晚间ST康得新发布2018年年报,年报显示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81亿元,较之前一年下降88.66%。与此同时,负责进行审计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和自家的独立董事却对这份报告进行了质疑。
每经编辑|张杨运
如果说公司发布的年报被负责审核的会计师事务所质疑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被自家独董质疑就有很大问题了。
4月29日晚间ST康得新公告,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81亿元,较之前一年下降88.66%。2018年营业收入91.50亿元,较之前一年下降22.38%。
公告表示,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股票于4月30日停牌一天,并于5月6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5月6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 康得新”变更为“*ST 康得”;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而就是该份年报被负责审核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和自家独董轮番质疑。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这份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表示,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有以下几点:
1.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
2019年1月20日康得新公司公告:在证券监管部门调查过程中,同时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被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截至本报告日止,康得新公司管理层无法准确认定公司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具体情况,我们也无法获取与上述大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大股东资金占用事项对康得新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2.公司大额销售退回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康得新公司在对2018年度经营活动进行自查的过程中,对公司账面原已确认的部分营业收入进行了销售退回账务处理,对此我们无法实施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也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所以无法判断该事项的真实性和公司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3.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披露的恰当性
康得新公司2018年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人民币153.16亿元。对其中122.10亿元的银行存款余额,虽然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但是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时也无法实施进一步有效的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予以确认,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公司上述银行存款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披露的恰当性。
4.其他非流动资产中下列款项的交易实质
于2018年6月开始,康得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光电)与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鼎宁波)签订一系列委托采购设备协议,用于1.02亿先进高分子功能膜项目及裸眼3D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康得新光电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人民币21.74亿元的设备采购预付款。截至本报告日止,我们未收到赛鼎宁波的回函,康得新公司也尚未收到上述各项采购材料及裸眼3D模组设备,康得新管理层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及支持性资料以说明预付赛鼎宁波款项的交易实质,我们无法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或者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该事项的确认、计量及列报是否准确、恰当。
5.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6.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计量的准确性
8.商誉减值的准确性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康得新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人民币59,085,939.44元,康得新公司2018年末对该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1,555,849.91元;由于公司未能提供该项商誉减值计提的充分依据,我们无法判断康得新公司期末商誉减值计提的准确性,也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做出调整。
9.重大不确定性的影响
康得新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公司资金短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而涉及较多的诉讼,截至本报告日止,上述事项正在进行中,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其对康得新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10.其他事项
杨光裕、张述华、陈东三位独董质疑报告。
此外三人还就具体内容和原因进行了阐述,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1.康得新及其子公司账面显示其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存款余额共计122.10亿元,我们对此强烈质疑,原因是这笔存款既不能用于支付也无法执行,并且北京银行西单支行曾经口头回复“可用余额为零”,注册会计师就此笔存款向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发出询证函,对方至今没有回复。我们从任职的第一天起就反复要求管理层采取一切手段弄清这笔存款是否存在,但很遗憾至今才启动投诉程序,并准备进行诉讼。
2.康得新与大股东康得投资集团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违规签订了《现金管理合作协议》,使得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产生了混同,为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开启了方便之门。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上应收账款还有60.94亿元,全额或者大部分收回可能性不大,进而对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存疑。
4.从 2018 年 6 月开始,康得新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一系列委托采购设备协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预付款项 21.74 亿元,至今却连一个包装盒也没有见到。
我们质疑:为什么要委托采购而不直接采购?为什么要预付这么大一笔资金,这还叫预付款吗?合同中为什么没有约定交货日期?预付款项后对方一直没有交货,前管理层为什么没有采取措施?从注册会计师通过天眼查获得的信息看,这是实质性的关联交易,并构成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5.公司账面显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2.28亿元,大部分系不具有控制权的对外股权投资。
6.募集资金存在被冻结、被划走的情形。
就在3月17日晚,ST康得新公告称,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6.7亿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一年。
据悉,截至2018年12月31日,ST康得新及控股子公司未经审计对外担保实际余额约为104亿元,占2017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58%,且此次对外担保事项包含上述额度。
如果独董质疑的属实,第一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的存款余额共计122.10亿元不能用于支付也无法执行,第二公司账面显示可供出售的40多亿金融资产大部分系不具有控制权的对外股权投资,以及第三对应收账款的存疑,那么康得新提供的超百亿担保履约能力就十分堪忧了。
而ST康得新2019年一季报显示的流动资产合计为248.5亿元。
ST康得新方面解释称,公司及控股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是为了缓解被担保对象目前的资金困境,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资金流动性,提升子公司的经营效益,减轻被担保对象的资金压力。被担保的对象财务风险目前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正常的经营生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过,根据当晚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显示,董事会7人中以赞成5票,反对1票,弃权1票通过了此次担保议案。
其中,董事余瑶反对原因为“目前公司内控较差,借款有再被控股股东侵占风险;借款有被再查封冻结的风险”;独立董事杨光裕弃权原因为“担保为公司隐性负债,在风控上应予审慎,如何对担保及对外负债管理需尽快研究并制度化;历史上对外负债及担保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需尽快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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