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田中精机同天发布了2018年年报和2019年一季报。年报显示,董事龚伦勇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已是虚假记载”,而在一季报中,龚伦勇称理由是“远洋2018年业绩调整到2019年第一季度”。
到底是怎么回事?
回顾龚伦勇与田中精机的各种纠葛,剧情之狗血,绝不亚于一部TVB大戏。
年报资料显示,龚伦勇毕业于成都电子科大,2013年创办远洋翔瑞,并一直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6年11月,上市公司田中精机以现金3.9亿元收购了远洋翔瑞55%股份,远洋翔瑞一举实现了上市。龚伦勇更是接替了原总经理钱承林的职位,成为了田中精机新任总经理,一种走上人生巅峰的既视感。
注:田中精机原本打算于2017年9月收购远洋翔瑞剩余45%股份,但后来终止了重组。
然而到了今年年初,一切都急转直下,龚伦勇不仅遭到上市公司解聘,连原本的远洋翔瑞董事长地位,也被钱承林取代。不仅上市公司总经理的位置被炒,连一手创建了公司也没了?
龚伦勇与上市公司的核心矛盾,在于一份业绩承诺。2016年收购发生时,远洋翔瑞方面做出的业绩承诺为:2016~2018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6500万元、8000万元,总共不低于2亿元。
根据相关事务所的审计,2016、2017年远洋翔瑞都基本完成了业绩承诺,但2018年远洋翔瑞业绩却断崖式下跌,822万的收入仅为承诺金额的十分之一左右。对此审计报告给出的原因是:手机面板产能过剩,设备需求降低,同时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同行业的设备供应商都从价格和付款条件方面展开竞争,导致公司相关设备行业竞争加剧,公司的销售净利润下降,不及预期。
按照对赌协议,龚伦勇反面需要向上市公司做出业绩补偿,按照协议补偿金额高达1.12亿元。
不过龚伦勇显然不认同这种算法,他认为上市公司是通过会计手段将2018年业绩延迟到2019年一季度,才导致远洋翔瑞2018年业绩未达到承诺标准。一季报显示,田中精机一季度扣非净利润达到3488.12万元,同比增长38.76倍。
而2018年年报中提到,远洋翔瑞有多达7项合同因“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而未计入收入。这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被计入了2019年一季度收入。
除了1.12亿的业绩补偿外,龚伦勇更是遭到了上市公司全方位的垂直打击。
首先是业绩未达标,龚伦勇原本持有的田中精机360万股受限制股票(市价接近1亿元),被公司按股票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处理,即以17.768元的价格回购108万股,损失超过1000万元。
其次是龚伦勇被解除了上市公司总经理职务。
最后,今年4月12日,远洋翔瑞召开第二次董事会议,免去了龚伦勇的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此前曾在上市公司层面“让贤”的钱承林,摇身一变成为了远洋翔瑞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龚伦勇一手创办的远洋翔瑞就这样拱手送人了。
远洋翔瑞的“老人”李钟南对这个提案表示了反对,目前双方还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