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谢婧 每经编辑 姚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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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公布了对3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开具的罚单,罚单显示,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星驿”),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分别被央行天津分行处以9万元、8万元、7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国通星驿已多次遭罚。央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于今年2月2日公布的罚单显示,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国通星驿河北分公司被处以罚款人民币8万元。
央行兰州中心支行于2018年7月25日公布的罚单显示,因违反《银行卡收单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国通星驿甘肃分公司被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央行济南分行于2017年11月16日公布的罚单显示,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国通星驿山东分公司被罚款3万元。
启信宝资料显示,国通星驿共有两家大股东,分别为:福州国通世纪网络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两者分别持有其40%、60%的股份。
根据官网,国通星驿成立于2010年6月,是由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一家专门提供银行卡收单综合支付服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于2012年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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