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格力电器股东信息,目前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格力集团”)持股比例为18.22%,转让15%之后,格力集团还将继续持有3.22%的股份。而根据格力电器的公司章程,持股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市场人士分析,格力集团股份出让股份后仍留下3.22%股份,可能即与格力电器《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关。借此,在未来格力电器的公司治理结构中,珠海国资委仍将保留一定的话语权和经营决策权。(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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