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4月8日起,广东省正式实行择业期政策,同时取消暂缓就业政策,新政策有效期为3年。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在广东省就业、升学方面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其中,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仍按旧规定执行。(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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