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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自5月1日起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4-03 11:47

    每经编辑 马原

    为配合个人所得税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调整《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部分事项。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相关规定,税收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时间由一年调整成183天;调整受理开具机关;精简部分涉税资料等。上述调整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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