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终止吸收合并英雄互娱一事,立刻受到深交所的关注。在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赫美集团自查是否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是否充分披露重组终止风险、是否涉嫌“忽悠式”重组。
每经记者 刘玲 每经编辑 徐斐
“移动电竞第一股”借壳上市之路暂告失败。
4月2日午间,赫美集团(002356,SZ)公告称,由于核心条件未能满足及达成一致意见,英雄互娱(430127,OC)控股股东迪诺投资决定单方面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同时,上市公司与英雄互娱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也一并终止。
随后,深交所火速下发关注函,要求赫美集团自查是否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是否充分披露重组终止风险、是否涉嫌“忽悠式”重组,详细说明未满足《股份转让协议》核心交易条件的具体情况等。
今年3月初,赫美集团公告称,拟向英雄互娱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公司100%股份,从而对英雄互娱实施吸收合并。这一动作引来了资本市场的关注,彼时赫美集团股价也受此利好消息影响,连收多个涨停板。
公告显示,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王磊(赫美集团董事长)、迪诺投资和赫美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各方约定:汉桥机器作为赫美集团的第一大股东,为推进重组上市交易自愿向迪诺投资支付金额人民币2亿元的偿债保证金,王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若相关方未履行包括上述相关约定,迪诺投资有权单方面终止《股份转让协议》。
时隔一个月,赫美集团却宣布这起重大资产重组终止。
4月2日,赫美集团在公告中称,因各方于《股份转让协议》中的核心交易条件未能满足及达成一致意见,迪诺投资决定单方面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同时公司与英雄互娱英雄互娱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也一并自动终止。此消息发布后,赫美集团股价午后开盘便闪崩跌停。
但是,对于交易终止的原因,英雄互娱方面却有不一样的说法。根据英雄互娱发布的公告,迪诺投资表示,《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迪诺投资为促成交易,已对汉桥机器及王磊支付偿债保障金的时间、金额给予了一定的宽限。但汉桥机器及王磊屡次违反双方约定,反复违背其向迪诺投资承诺的事项。
不仅如此,英雄互娱表示,截至2019年4月2日,汉桥机器及王磊仍未向迪诺投资足额支付2亿元偿债保证金,且赫美集团仍未向迪诺投资提供依据证明其和子公司已终止在《委托贷款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迪诺投资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与汉桥机器、王磊与赫美集团的本次交易。
赫美集团终止吸收合并英雄互娱一事,立刻受到深交所的关注。
4月2日,深交所火速下发关注函。深交所表示,3月28日,赫美集团公告表示重组项目进展顺利,4月2日即表示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对此,深交所要求赫美集团自查是否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是否充分披露重组终止风险、是否涉嫌“忽悠式”重组;详细说明未满足《股份转让协议》核心交易条件的具体情况。
此外,赫美集团3月28日公告称,迪诺投资允许汉桥机器分期支付2亿元的偿债保证金,且迪诺投资已知悉公司违规担保事项进展并敦促在4月15日前依法解除违规担保。但是,英雄互娱4月2日披露公告称,截至公告日,汉桥机器及王磊仍未支付2亿元偿债保证金,且赫美集团未向迪诺投资提供依据证明公司和子公司已终止在《委托贷款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迪诺投资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对此,深交所要求赫美集团详细说明迪诺投资4月15日前即决定终止交易的原因,英雄互娱与赫美集团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协议或安排。
值得一提的是,赫美集团在2月18日便发布停牌公告,并称拟收购英雄互娱全部或部分股权,该事项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3月3日,赫美集团披露交易预案,并宣布从3月4日开市起复牌。自复牌日起,赫美集团股票连续走出10个涨停板,并在3月21日盘中触及21.41元/股的高位。
因此,深交所在《关注函》中也提到,要求赫美集团详细说明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等内幕知情人,3月4日至4月2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封面图来源于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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