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助贷机构加强业务规范和风险防控的提示》。其中指出,助贷机构若无担保资质,与持牌金融机构或者类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时,不应提供增信服务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不应向借款人收取息费或者变相以服务费形式收取息费。(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上一篇
机构席位今日净买入协鑫集成等5股 净卖出智飞生物等3股
下一篇
茅台、五粮液连续第二日遭北向资金抛售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宗馥莉的“同父异母兄弟”成立新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杜建英!此前宗馥莉上诉许可申请被香港高院驳回,其不得动用18亿美元资产
进口车卖不动了?销售人员:以前进口车是身份的象征,现在开国产车不觉得“掉份儿”!宾利、劳斯莱斯、法拉利销量大降三成,玛莎拉蒂腰斩
韩股开盘跌超4%,三星电子、SK海力士跌超5%;日经225指数跌1.38%丨日韩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