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助贷机构加强业务规范和风险防控的提示》。其中指出,助贷机构若无担保资质,与持牌金融机构或者类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时,不应提供增信服务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不应向借款人收取息费或者变相以服务费形式收取息费。(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上一篇
机构席位今日净买入协鑫集成等5股 净卖出智飞生物等3股
下一篇
茅台、五粮液连续第二日遭北向资金抛售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香港一季度实质GDP按年强劲增长5.9%,维持全年GDP增长预测在2.5%至3.5%之间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把城市更新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远近结合、突出重点,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沾上”长鑫科技,房企合肥城建股价大涨,知情人士:间接持股比例极小,目前无业务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