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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新建商品房买卖严禁滞后网签 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网签备案

    新华社 2019-03-26 10:20

    海口市住建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进行网签备案,严禁滞后网签。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确定购房意向前,应先到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核查购房人资格,确认符合购房条件后,方可签订认购协议(购房合同)及收取购房款;在提交网签备案资料时,应当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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