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保局近日发布通知称,“4+7”城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中选药品于3月15日挂网执行;3月18日,中选和同品种非中选药品实行差别化医保支付标准。至此,11个试点城市带量采购执行细则全部落地。上海市、沈阳市等地此前宣布将于3月20日起生效执行带量采购政策。分析人士认为,带量采购等医改政策持续发力,将不断压缩中小药企的利润空间,加速行业整合,倒逼医药企业加强创新。(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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