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口市工商局对椰树椰汁广告涉嫌内容低俗、虚假等问题的调查还未出最终结果的时候,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便下令停播“椰树牌椰汁”的部分电视广告。
每经记者 方京玉 每经编辑 魏官红
图片来源:摄图网
在海口市工商局对椰树椰汁广告涉嫌内容低俗、虚假等问题的调查还未出最终结果的时候,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率先“出手”,下令停播“椰树牌椰汁”的部分电视广告。
一直以来,海南椰树集团因椰汁产品“泥石流”般风格的产品包装设计、“辣眼睛”的广告宣传画风成为了饮料界独树一帜的存在,上述情况此前也常被外界诟病,但仅停留在“私下吐槽”阶段。可是在2019开年后,椰树椰汁因广告、包装涉嫌内容低俗问题,接连被监管层点名。
18日晚间,国家广电总局官网发布通知,称“椰树牌椰汁”部分版本广告,片面追求感官刺激、宣扬低俗内容、违背社会风尚,价值导向存在偏差,易对广大受众尤其是未成年人产生误导。因此广电总局在通知中要求自即日起,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止播出相关版本的“椰树牌椰汁”广告,并全面清查所有在播和拟播广告,存在类似问题的一律禁止播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同时注意到,与椰树椰汁一起因部分版本广告违反规定而被停播电视广告的产品还有“力补金秋胶囊”和“强身牌四子填精胶囊”。后两款产品被指存在违规播出提高性功能药品广告的问题。
记者注意到,此次广电总局指出存在违规问题的椰树椰汁广告是在海南新闻频道以及四川新闻频道、云南都市频道播出,从2018年10月20日至2019年2月12日共播出14次,播出时长在13秒至31秒不等。广电总局要求,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并且对经查实播出过上述三款产品违规广告的播出机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今年2月,椰树牌椰汁因2019年广告涉嫌内容低俗、虚假等问题被海口市工商局立案调查。但在被立案调查四天后,海南椰树集团就通过官方微博回应“广告低俗”争议,称相关广告词不违反广告法,既得到了中国广告协会的批准,也获得了工商部门的认可。但是此次直接由广电总局下令停播“辣眼睛”广告,甚至播出电视台也可能受到处罚,对于之前广告频打“擦边球”的海南椰树集团又能否真正起到警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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