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证监局3月18日披露,要求西部证券作出免除刘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决定。内蒙古证监局指出,刘强在担任西部证券包头钢铁大街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不落实证监会关于账户实名制的监管要求, 组织账户出借及配资活动,并为双方提供担保,扰乱证券市场秩序。(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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