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5日答记者问表示,港澳台投资是可以参照、或者比照适用刚刚通过的外商投资法,而且我们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一些制度安排和实际做法还要继续沿用,不仅不会影响,而且会有利于吸引港澳台的投资。国务院在制定有关法规或者有关政策性文件的过程中,会认真听取港澳台同胞的意见,切实保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欢迎有更多的港澳台投资。
上一篇
李克强:不允许打着“互联网+”、共享经济的招牌搞招摇撞骗
下一篇
李克强:互联网经济、共享经济、平台经济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震荡市迎杠杆活水!广发证券上调两融额度近千亿元,头部券商释放稳市信号
香港高院驳回宗馥莉上诉许可申请,判决维持18亿美元资产冻结令,并要求宗馥莉方支付25万港元讼费
菲律宾在仁爱礁袭击中国海警执法人员,中方紧急召见菲驻华大使!菲方挑衅在先,倒打一耙,歪曲事实,恶意炒作,中国海警: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允许菲方转运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