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订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尤其注重内外资平等和一视同仁的原则。草案明确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
每经记者 张怀水 每经编辑 陈旭
3月8日,备受关注的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关于外商投资法(草案)的说明。
王晨表示,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外商投资法确立了我国新型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确立了我国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基本国策和大政方针,对外商投资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是我国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是对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23日,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2019年1月29日,外商投资法草案再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此次会议还决定,将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审议通过外商投资法,以实际行动向外界表明我们党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充分展现新时代中国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图片来源:新华社
关于外商投资法草案在外商投资的管理方面,王晨介绍,首先是明确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对外商投资实施监督管理。其次,是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草案规定,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
第三个方面,则是对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作了原则规定。王晨表示,根据草案规定,国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到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依法作出的安全审查决定为最终决定。
本次修订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尤其注重内外资平等和一视同仁的原则。在草案总则一章中明确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草案进一步规定,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称的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