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边万莉 每经编辑 姚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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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了《关于网络借贷不实广告宣传涉嫌欺诈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提示》。协会提示广大消费者应主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谨慎识别互联网平台上的各类借贷广告,认真了解其服务说明及合同条款,留存相关证据,增强法律意识。
金融监管部门和协会监测发现,近期社会上仍有一些网贷机构通过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发布不实广告,其中涉嫌营销违规产品,宣传违规活动,包括推销高于法定最高利率的贷款,从事“校园贷”“砍头贷”等被明令禁止的活动,容易致使一些消费者轻信并参与交易。这些行为明显违反国家关于开展金融广告的有关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协会表示,各会员从业机构应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并遵循金融广告管理法规的要求,规范开展营销和宣传活动,不向社会公众提供违反国家利率规定的借贷及借贷撮合业务,不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及借贷撮合业务,不得从借贷本金中以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等费用的方式直接或变相收取“砍头息”。同时,要主动加强消费者信息保护,不得滥用、泄露或非法买卖消费者隐私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两会“部长通道”上,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对金融乱象进行了特别强调。他表示:“有很多金融乱象都打着金融创新、科技创新的旗号,实际上做的是非法集资、非法融资、非法吸收存款、乱设机构、乱办金融业务等活动,对社会有害,对企业也没好处。”
对此,郭树清提示老百姓要对投资理财提高警惕,不能乱投资、乱参加集资,更不能借钱去投资,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协会此次也在《关于网络借贷不实广告宣传涉嫌欺诈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提示》中提到,如发现机构有不实宣传或违规开展业务的情况,消费者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或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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