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消息,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建立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工作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其中指出,各省级政府和中央企业指定的牵头部门负责汇总本地区(企业)相关信息,自2019年3月起,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月报信息报送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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