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邱德坤 每经编辑 文多
2月28日晚间,国盛金控(002670,SZ)公告,公司于2月20日,向江西省高院递送了《民事反诉状》等文件,并于2月27日确认反诉申请已获受理。
国盛金控的此次反诉,是请求法院判令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江信托),履行业绩承诺差额补偿义务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在2016年,国盛金控(当时证券简称华声股份)通过收购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100%的股权,进而转型金融业。
就上述收购,中江信托与国盛金控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中江信托承诺国盛证券2016~2018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4亿元(含)、7.9亿元(含)和8.5亿元(含)。
而国盛证券对应上述业绩承诺,在2016年、2017年分别完成了82.19%、81.37%。2019年1月20日晚间,国盛金控披露,国盛证券在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母公司单体,未经审计)约为负2.09亿元。
这意味着,国盛证券在2016~2018年的业绩承诺可能都无法完成。
但在此前,中江信托先因上述业绩承诺发起诉讼,于2018年11月29日对国盛金控、杜力、张巍提出侵权的诉讼。中江信托认为,国盛金控、杜力、张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恶意促成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条件的确定,致使其遭受重大损失。此外,国盛金控介绍,2019年1月(具体日期不详),中江信托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
据2018年半年报介绍,杜力、张巍是国盛金控的实控人。同时,杜力是国盛金控的董事长,张巍是国盛金控的副董事长、总经理。
国盛金控称,鉴于中江信托提起的诉讼及其反诉均未开庭,公司目前暂无法预测相关诉讼进程及最终结果,也暂时无法评估相关诉讼给公司带来的影响。
2月28日晚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中江信托相关人士,但是未获对方接听电话。国盛金控就上述事项对记者表示,以公告为准。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