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对《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一些人认为可能会带来房价大涨。查阅文件发现,2003年12月1日开始执行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明确,预售商品住宅实行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在2008年修订时,则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房转让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相关业内专家认为,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只是不同的计算指标,并不会带来总购房成本的变化。另外,这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是我国住建领域的工程规范,属于标准,而非新政。
其实在16年前,就已经有套内面积计价是否带来房价上涨的传言。当时国土部门负责人还特意解释,采用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表面上看房价上涨了,但由于计价面积的减少,购房人实际负担的总房价款并不会发生改变。举个例子,一套总价400万的房子,建筑面积(含公摊)100平方米,单价则为4万元/平方米;而套内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单价就变成了5万元/平方米。看似单价从4万元涨到了5万元,但购房人承担的总购房成本依然是400万元,并没有发生变化。(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