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周程程 每经编辑 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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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我国将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之后,上述药品价格与此前平均零售价相比,降幅达56.7%。
而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的落地情况又如何呢?
2月1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去年11月,国家医保局会同人社部、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执行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个地方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等为由,影响抗癌药的供应和使用。在2018年合理使用抗癌药的费用不纳入当年医保总控的范围,按规定单独核算保障。在制定2019年医保总额控制指标时,要统筹考虑谈判抗癌药合理使用的因素,来合理确定2019年的医保总额控制。
熊先军表示,截至2018年12月底,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自执行新的谈判价格以来,在全国医疗机构和药店的总采购量约184万粒/片/支,这是大的统计口径。采购总金额达到5.62亿元,与谈判前的价格相比,节省费用9.18亿元,累计报销的人次数是4.46万人次,报销金额2.56亿元。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熊先军表示,要研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管理办法,将从药品准入的基本条件、专家的评审程序以及谈判程序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在这个文件里要明确建立药品动态调整的机制。
熊先军表示,2019年还将开展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以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以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为核心,做好临床需求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之间的平衡,将更多符合条件的救急救命的好药按照规定程序纳入医保药品目录,不断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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