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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万笔涉金额50亿!国信(香港)经纪涉客户洗钱,香港证监会开出反洗钱高额罚单

    券商中国 2019-02-19 08:16

    反洗钱一直是众金融机构的大难题。国信(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刚刚因“反洗钱”问题在香港受罚,处罚规模远超此前内地券商案例。

    图片来源:摄图网

    反洗钱一直是众金融机构的大难题。国信(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刚刚因“反洗钱”问题在香港受罚,处罚规模远超此前内地券商案例。

    香港证监会2月18日披露称,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在处理第三者资金存款时没有遵守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规定,对其作出谴责、并罚款1520万元。

    香港证监会调查称,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曾为超过3500名客户处理1万笔涉及总额约50亿元的第三者存款,这些存款行为被发现有三点特征:

    1、有超过100名客户曾收到与其财政状况不相称的第三者存款;

    2、有些客户于收到第三者存款后并无将该笔资金用于交易,反而于短时间内提取资金;

    3、某些第三者曾多次将款项存入国信(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客户的账户,但他们与该等客户没有明显的关系。

    香港证监会认为,尽管出现了明显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预警迹象,但国信(香港)经纪有限公司没有就该等第三者存款作出查询,也没有及时向联合财富情报组(财富情报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直至2016年3月,在证监会进行检视后,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才开始就超过2,200笔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进行、属可疑交易的第三者存款,向财富情报组作出报告。

    反洗钱受罚:暴露7点内控不足

    在香港证监会的处罚公告中,香港证监会对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的内部监控提出批评,认为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内部监控存在7点不足:

    1、没有制定任何制度或监控措施,以识别及监察存入客户的银行子账户的第三者存款;

    2、没有核实第三者存款人的身分,确认客户与他们的关系及审查他们作出第三方存款的理由;

    3、没有就第三者存款制定有效的审批程序;

    4、没有有效地传达及执行其内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政策;

    5、没有就其对客户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水平的评估备存妥善的文件纪录;

    6、没有持续监察其与客户的业务关系;

    7、没有制定有效的合规职能。

    事实上,在问题暴露之前,已有内部职员发现公司的内控不足。

    证监会称,早在2013年,国信(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已有职员向其前高级管理层及一名前负责人员提出上述的某些内部监控缺失,并对处理这些缺失给予建议。

    然而,有关高级管理层及负责人员没有采取任何步骤,以确保国信(香港)经纪有限公司与第三者存款有关的内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监控措施是有效的。

    证监会:高管对风险视而不见

    香港证监会认为,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的行为已违反《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该条例及指引规定持牌法团须实施适当的内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监控措施,以减低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风险。

    在给予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处罚时,香港证监也对以下五点进行了考虑:

    1、国信(香港)经纪有限公司于为期14个月的期间,处理了超过2200笔可疑的第三者存款,涉及总额超过23亿元。

    纪律行动声明补充称,国信(香港)经纪有限公司最终将2293笔第三者存款视为可疑交易,并将之列载于向财富情报组提交的472份可疑交易报告内。

    2、国信(香港)经纪有限公司的前高级管理层及一名前负责人员(现已被撤换)对与第三者存款有关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视而不见。

    纪律行动声明称,资料显示,当时的交收主管曾不时向法律及合规部门提交第三者存款的数据,但当时的洗钱报告主任没有检视有关邮件,“由此可见,国信的可疑交易报告程序完全失效。”

    3、国信(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已委聘独立的检讨机构就其内部监控措施进行检讨,并已采取步骤纠正该检讨所识别出的多项缺失,包括实施新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政策及第三者存款程序。

    4、国信(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在解决证监会的关注事项及接受纪律行动时表现合作。

    5、国信(香港)经纪有限公司过往并无遭受证监会纪律处分的记录。

    在随文发布的纪律行动声明中,香港港交所称,经考虑所有相关情况后,认为国信(香港)经纪有限公司犯有失当行为,而其上述的内部监控缺失及监管违规,“令人质疑其继续作为持牌法团的适当资格。”

    根据公开信息,国信证券(香港)经纪公司是国信证券的孙公司,国信证券通过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进行间接持股,注册资本4亿港元,其业绩在上市公司中进行直接并表。

    内地券商因反洗钱受罚20万元

    与国信(香港)经纪有限公司的超1500万元处罚相比,内地券商的反洗钱处罚规模可谓“小巫见大巫”。

    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仅2018年期间,至少有银河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华安证券、国元证券等券商因“反洗钱”问题而受罚,最高罚款100万元,最低罚款20万元。

    这些罚单的共同点,都是因涉嫌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或《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或《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反洗钱”规定。

    其中,银河证券收到的罚单上百万元。

    2018年7月5日,银河证券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行政处罚意见书》,合计被罚款100万元,主要是因为: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处人民币50万元罚款;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处人民币50万元罚款。

    又例如,2018年7月,央行合肥中心支行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称,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招商证券阜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未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决定对招商证券阜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处以2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

    此外,2018年期间,同样因反洗钱问题而受到央行处罚的还有:

    对华泰证券浙江分公司的罚款也合计达45万元,并对三名相关责任人员共处以4万元罚款;

    对招商证券福清江滨路证券营业部罚款35万元,并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共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

    对华安证券罚款33万元,并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3.3万元;

    对国元证券罚款30万元,并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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