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严格监管,严格执法” 深交所1月管格力,今日管美的

    每日经济新闻 2019-02-18 21:25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仔细比对了深交所发给格力电器(000651,SZ)和美的集团(000333,SZ)的《关注函》,发现了一个差异。

    每经记者 吴泽鹏    每经编辑 宋思艰    

    今日(2月18日)晚间,深交所发布了对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333,SZ)的关注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仔细比对了此前深交所发给格力电器(000651,SZ)的关注函,发现了一个差异。

    刘姝威11日喊话“严格执法”

    此前的1月17日,深交所曾向格力电器(000651,SZ)发出关注函。关注函称:你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下午召开股东大会,你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上发表了“2018年税后利润为260亿元”等有关你公司业绩的言论,而你公司当日晚间才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公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5条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你公司董事长发表前述言论的时间早于你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的时间。

    2月11日凌晨,格力电器独董刘姝威发布《严格监管 严格执法》一文。表示按照上述对格力电器的《关注函》,美的集团董事长方洪波在一个论坛上透露“2018年预计税前利润超过260亿元”的行为,也违反了相关规定。刘姝威进而表示,如果给董明珠发函,不给方洪波发函,这涉嫌选择性执法。

    深交所点名方洪波

    如上所述,今晚,深交所发布的对美的集团的《关注函》全文如下: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你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方洪波于2019年1月12日在中国制造论坛上发表了“2018年预计税前利润超过260亿元”等有关你公司业绩的言论,早于你公司于1月14日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公告的时间。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5条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严格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遵守并促使有关人员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同时,提醒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诚信勤勉,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比对了深交所发给格力电器和美的集团的两份《关注函》,发现深交所对于两家公司董事会的要求都是一样的,比如请严格规范董监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切实提高信披意识等。但有一个细微的区别:在深交所向格力电器发出的《关注函》中,称“你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上发表了‘2018年税后利润为260亿元’等有关你公司业绩的言论”,即深交所没有直接点名董明珠;但在深交所今晚向美的集团发出的《关注函》中表示:“你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方洪波于2019年1月12日在中国制造论坛上发表了‘2018年预计税前利润超过260亿元’等有关你公司业绩的言论”,即直接点名方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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